法院拍卖房屋的新规

时间:2024-04-30 作者:长沙律师

法院拍卖的房子新规定有: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由法院强制回收房子进行拍卖,以此偿还债务;法院拍卖的房子价格较低,一般为市场价格的7折甚至更低;法院拍卖的房子不支持贷款购买,必须全额付款。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
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本文链接: http://www.fallyrag.com/324784.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下一篇:暂无
友情链接: 梅州律师 牡丹江律师 杭州加盟纠纷律师 杭州刑事辩护网 杭州律师电话 长春律师 江苏律师 萍乡律师 渭南律师 济南律师 嘉兴律师 杭州工程律师 六安裕安区律师 北京丰台区律师 临泉县律师 佛山禅城区律师 徐州铜山区律师 清远清城区律师 惠州律师 中江县律师 三台县律师 烟台律师 泰安律师 沈阳律师 许昌律师 周口律师 西安律师 哈尔滨律师 惠州律师 镇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