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关系包括哪些

时间:2024-04-18 作者:长沙律师

法律分析:回避的亲属关系包括下列几种:
1、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3、行政的诉讼中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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