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决生效后,关于服刑期限的具体安排是多久呢?

时间:2024-04-17 作者:长沙律师

你好,具体的可以根据你的判决书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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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刑六个月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日是指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的日子,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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