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后,债权和债务是否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

时间:2023-11-20 作者:长沙律师

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要承继。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由各方签订合并协议,通知债权人,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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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债务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但可以在收购前与债权人协商减少债务金额;原公司破产的,对双方都有利。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继承。
为维护收购公司的最大合法权益,减少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收购公司的债务可以约定处理。如果发生外债,公司需要承担责任,然后公司按照协议向以前的股东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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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后债权债务要承继。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公司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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